隨著我國畜牧業(yè)不斷發(fā)展壯大,我國對飼料的進口量也不斷增加。飼料是指能夠供給動物一種或多種營養(yǎng)素,而又不含有害物質,有利于保證動物健康的食物。
今天小編帶大家認識一下進口飼料的歸類和規(guī)范申報要素!
根據(jù)《進出口稅則商品及品目注釋》第23章注釋:配制動物飼料,由動、植物原料加工而成的,并且改變了原料的基本特性,應歸入品目23.09。
值得注意的是:如果谷物碾磨產(chǎn)品按干制品重量計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,應歸入第11章:
1.淀粉含量(按修訂的尤艾斯旋光法測定)超過表列第(2)欄的比例;
2.灰分含量(除去任何添加的礦物質)不超過表列第(3)欄的比例。
1.建議進口企業(yè)提前化驗配制飼料的淀粉、灰分含量(除去添加的礦物質)和過篩率,申報時隨附檢驗報告。
特別注意的是:其中灰分含量計算時需扣除所添加預混料中的礦物質成分。
例如:方解石(CaCO3)、石英石(SiO2)、高嶺土、沸石粉等,確認是否存在添加礦物質情況并確定含量予以扣除,確定灰分含量。
2.申報時除申報其組成成分(如95%玉米,5%豆粕)外,也應將檢測結果淀粉、灰分等成分及含量一并申報,不要漏項。
根據(jù)《202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商品規(guī)范申報目錄及釋義》規(guī)定,進口稅號2309.9090項下飼料需申報以下要素:
1.品名
2.成分含量
3.加工方法(配制的)
4.包裝規(guī)格
5.品牌(中文或外文名稱)
申報示例:
品名:配制的動物飼料
規(guī)格型號:玉米80%,玉米干全酒糟16%,木薯渣2%,稻殼粉2%|配制的|散裝|xxx品牌